2021年2月20日18时,刘某国在灵丘县上寨镇某村东侧祭拜时,将所带的纸质金银点燃,因风干物燥,引燃了周围的杂草,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引发大火。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灭火。刘某国在火灾中被烧伤,住院治疗。经灵丘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鉴定,过火面积104公顷,其中有林地纯林面积7.9公顷。2021年4月1日,灵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国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